记者昨天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计划于7月3日就《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根据《通告》(征求意见稿),昆明市人民政府计划将昆明市二环路内的区域划定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和推土机)的禁区。目前,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听证会代表已经征集。
昆明计划将二环路定为禁止挖掘机等高排放区
根据《通告》(征求意见稿),本通知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相关内容适用于配备柴油发动机的施工机械,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起重机、旋转挖掘机、动力压实机、履带式起重机、内燃桩机和叉车等。以及其他适用于《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 (GB
从2021年1月1日起,禁止在昆明市二环路范围内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国家一级及以上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该区域所用机械的排放应满足《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中第三类限值的要求。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按照2019年11月11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排放备案及编码登记管理的通告》的要求进行归档和编码。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区域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符合本通知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抢险救灾项目中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不适用上述办法。
目前,正在招聘听证会代表。本市从事或者关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人员、市人大代表、CPPCC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可以报名参加听证会。报名截止日期是2020年6月22日。此外,如果市民对《通告》(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在2020年7月3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具体注册方式可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的官方网站上找到。
(摘自人民网)